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行动,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镇江市直教育系统于近期引进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6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引进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8.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是指:
(1) 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9. 其他
(1)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48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考生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2月2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2月25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及相关材料。镇江市教育局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2月2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报名网站中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实习经历及高中奥赛获奖证书(如有请提供)等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7)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完整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3.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考试考核
共分2轮进行,依次为:综合评价、面试。
成功报名人数不超过引进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直接入围面试。成功报名人数超过引进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须先参加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名单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综合评价结果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请在综合评价结果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
入围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提供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及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岗、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选岗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则以模拟课堂成绩高者入围;如果模拟课堂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选岗结束后,开展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主动放弃岗位、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引进岗位空缺时,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公开引进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引进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引进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工作日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8916342;0511-88916341。
附件:
附件1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
镇江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