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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01 22:53:1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在编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应聘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六)具备《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4年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xzjsxy.com)
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4年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25-83236083。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
2.资格初审:
3.陈述和申辩: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5.缴费确认:
此次专项招聘笔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缺考、违纪违规考生的报名费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516-80800325
(三)改报名安排
网上缴费确认结束后,因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于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字母为小写),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6-85968026。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
三、考试
考试采取通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B类)。通用笔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专业测试、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通用笔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1.通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与和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全省公办技工院校专项招聘人员笔试考试大纲》,在网上发布。
2.通用笔试时间和地点: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参加通用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通用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通用笔试阅卷结束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通用笔试成绩将于12月上旬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专业测试
通用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具体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要求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专业测试总分的50%。
(三)资格复审
我校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乘以30%、专业测试成绩乘以40%计算得出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数,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应聘思政教学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开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6-85968026。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通用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我校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2.参加面试的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通用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末尾小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下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我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则在该岗位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反映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我校从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不再进行递补。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的人员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外,一经聘用应当在学校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学校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及事项安排将陆续发布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xzjsxy.com/),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516-5968026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16-85958031
专项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41031/2772d
教师招聘信息标签: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教师招聘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最新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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