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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3 00:37:17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外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指报考人员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考教育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卫生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5)和附件7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
报考教育各岗位邮箱:450073928@qq.com
报考卫生各岗位邮箱:309291096@qq.com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教育岗位的,定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3楼招就处317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2023年4月21日9:00-12:00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4月22-23日8:30-17:30进行笔试、面试。
2.报考卫生岗位的,定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二食堂四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2023年5月5日9:00-12:00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5月6-7日8:30-17:30进行笔试、面试。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资格审查由教育、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当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报名情况公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于笔试前在报名点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科目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为:
教育类岗位: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主要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卫生类岗位:笔试分值15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类(E类)》中的《综合应用能力(E类)》,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及地点,报名现场通知。
2.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各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各科分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
(1)教育类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1-28)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教育类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29)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3)卫生类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30-36)
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未组织笔试的
(1)教育类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1-28)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教育类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29)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卫生类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30-36)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拟签约人选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拟签约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进入拟签约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用人单位放弃本轮递补人员,则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电话不通、所留电话错误导致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23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巫溪县教委人事科审查。2023年8月2日,县人力社保局按体检有关要求组织合格人员进行集中统一体检。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超过2人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八、选岗
需选岗的招聘岗位,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集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于选岗前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业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优先选岗。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时,考生须在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在本县最低服务期满5年(公费师范生不低于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满3年可在本县内平行交流。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本公告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教委:刘老师023-51510972、13509448285;
卫健委:张老师023-51811103、13452777660;
人力社保局:程老师023-51520450、15808082098;
李老师023-51520450、1502389381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巫溪县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04/t20230411_11864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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