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持续加强全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决定开展金昌市金川区教育系统2025年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金川区教育系统2025年第一批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金昌市金川区教育系统2025年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由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成立外出引才工作小组赴部分师范类院校开展现场面试考核。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进行报名,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大类一致。(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或停止聘用:(一)因违纪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二)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三)未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造假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六)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各类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专升本毕业生和留学生。(七)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八)近年来参加全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招录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放弃资格不满5年,或违反相关规定辞职离岗的。(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十)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24:00结束。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金昌党建网,以及金川政务网和“金川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认真填写《金昌市金川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备注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jcqjyj2023@126.com。现场报名人员可根据金川政务网和“金川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外出引才宣介信息,与考核组联系,携带纸质报名资料在宣介会现场报名(需同步提交报名资料至报名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各岗位引进条件以岗位简表各岗位相关要求为准,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以下报名资料:①《金昌市金川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全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在校成绩单或学业成绩证明;⑤就业推荐表(格式不限,按照本校统一制定的学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⑥职业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明);⑦个人征信记录;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考察程序前提供)。报名材料上传格式为彩色PDF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无法联系上报名人员而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二)资格审查由考核组根据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客观、公正、及时地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及时进行反馈。通过资格初审的,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评价优良及以上的方可进入考核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由考核组发放考核通知书,按要求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三)考核引才考核工作小组到部分师范类院校,组织开展现场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请关注金川政务网和“金川党建”微信公众号获取。面试考核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素质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个人陈述、交谈、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育理念、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文化素养及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专业能力面试采取现场备课、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能力、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面试具体要求详见考核通知书。对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通过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的方式开展考核。考核成绩低于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6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学校层次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若无优先情况时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在金川政务网和“金川党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四)择岗签约考核成绩核定后,按照应聘人员成绩排名、引才计划数量和岗位所需专业学历条件,研究确定择岗对象,组织应聘人员依次进行择岗,每名应聘人员仅有一次择岗机会,仅可选择一个岗位,并签订择岗确认表。放弃择岗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择岗确定表签订后,应聘人员即被确定为拟体检对象,与引进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五)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六)考察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奖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按要求审查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各级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者,经有关会议研究后,确定为拟引进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七)公示按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对拟引进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属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八)备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五、引进人才
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三)生活保障。按照相关认定标准,享受人才优惠相关政策。(四)职称评聘。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特设岗位(按人社部门规定比例),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在人才引进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监督电话如下:市委人才办:0935-8237608 0935-8237627金川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935-8225950
七、联系方式
单 位: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组织部地 址: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539室邮政编码:737100电 话:0935-8211956联系人:潘永峰 18909452097张喜春 1330945186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https://mp.weixin.qq.com/s/4Smv7Te-svwon0a0fI1ThQ
原文:http://job.snnu.edu.cn/detail/online?id=325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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