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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广州市执信中学联合集团成员校 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1-04 08:57:14广州执信教育集团以广州市执信中学为核心学校,成员学校包括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等。各集团成员学校与广州市执信中学文化同源、理念同根,传承执信中学的管理和文化,在继承执信中学优良办学传统基础上,凸显区域文化特色。
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是海珠区政府和广州市执信中学于2018年合作创建的一所集小学、初中为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化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三万多平方米,位于海珠区新港东路1171号。学校成立以来,师生获奖超百项,其中国家级奖项十几项,省、市级奖项过百项。
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是由百年名校广州市执信中学委托管理的一所南沙区区属公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于2021年9月开办。学校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港路166号,规划用地面积为55693.48平方米。学校依托核心校丰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坚持高起点高品质办学。
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是增城区教育局和广州市执信中学合作办学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增城区直属公办学校。学校于2021年9月开办,一校两区,位于增城区增城大道296号、473号,办学规模超广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广州市执信中学联合集团成员校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66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岗位需求表》(附件1)、《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岗位需求表》(附件2)、《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岗位需求表》(附件3)。以上获聘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3.网络报名成功的,本人参加现场宣讲会,并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考试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应诚信报考。
5.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现场宣讲和现场考试确认
本次招聘将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未进行网络报名的,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并按规定网络报名和现场考试确认。
宣讲会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11:00。
现场考试确认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17:00。
现场考试确认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考试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二楼(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2-5栋)。
(三)考生本人现场考试确认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四)准考证打印
预计2024年1月13日10: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说课/试教)。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4年1月13日下午(具体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及短信通知考生面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1.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报名确认时收取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要求在资格复审期间补充完整。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期限补齐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3.入围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复审,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预计在2024年1月14-15日(具体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工作人员在现场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用人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校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及时在广州市执信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系统登记的手机畅通。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1:30、14:30—16:3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020-80922502
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020-39098851
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020-66266628,分机号8049
监督电话:020-87669466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执信中学解释为准。
信息来自华南师范大学就业网。
来源链接:http://career.scnu.edu.cn/detail/online?id=3022869&menu_id=10994
教师招聘信息标签:2024年广州市执信中学联合集团成员校 校园招聘“优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