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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05 17:50:13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儋州洋浦地区技工教育发展需要,配齐配强学校教师人才队伍,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设点面向全国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是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立技工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全日制学制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社会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高级技能人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招聘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设点面向全国招聘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参见《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学校2023年春季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条件,拥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能履行教师的义务,身心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4.2023年应届毕业生(
(1)报名时如暂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书,需提交承诺书,承诺
(2)报名时如暂无法提供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需提交承诺书,承诺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如暂无法提供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须提交承诺书,承诺
五、招聘人员享受待遇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为在编正式人员,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设点招聘。各设点院校均独立组织招聘考试。各设点院校招聘计划如下:
设点 院校 岗位及职数 |
汽修专业部 |
机电专业部 |
化工专业部 |
物流专业部 |
机械专业部 |
公共教学部 |
职数合计 |
招聘顺序 |
||||
汽车维修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师 |
电子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师 |
电气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师 |
化工工艺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师 |
分析化学专业一体化教学 |
物流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师 |
机械专业一体化教师 |
数学教师 |
计算机教师 |
英语教师 |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0 |
2 |
1 |
1 |
1 |
0 |
1 |
0 |
0 |
0 |
6 |
第一设点院校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3 |
0 |
1 |
1 |
0 |
1 |
2 |
0 |
1 |
0 |
9 |
第二设点院校 |
海南师范大学 |
0 |
0 |
0 |
1 |
1 |
1 |
0 |
1 |
0 |
1 |
5 |
第三设点院校 |
岗位合计 |
3 |
2 |
2 |
3 |
2 |
2 |
3 |
1 |
1 |
1 |
20 |
2.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各设点院校涉及的所有岗位均按1:3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取消)设点院校相应的招聘计划。上一设点院校的核减(取消)的招聘计划的岗位职数将补充至下一个设点院校的招聘计划的岗位职数,即第一设点院校核减(取消)的招聘计划的岗位职数将补充至第二设点院校的招聘计划的岗位职数,以此类推。最后设点院校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取消)本次招聘的招聘计划。
3.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分别划定汽修专业部、机电专业部、化工专业部、物流专业部、机械专业部及数学教师岗、计算机教师岗、英语教师岗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设点院校汽修专业部、机电专业部、化工专业部、物流专业部、机械专业部及数学教师岗、计算机教师岗、英语教师岗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按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其他因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空缺的招聘名额从原设点院校的同一招聘岗位中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招聘程序
(一)制定各设定院校招聘日程计划,发布招聘公告
1.本次招聘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设点招聘。招聘公告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各设点院校招聘日程计划如下:
流程 设点院校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海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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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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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
网上报名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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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系统关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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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报名 |
时间: 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办公楼219会议室 |
时间: 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409教室 |
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龙昆南校区黄华康体育馆二楼大会议室 |
|
笔试 |
时间: 地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
时间: 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
时间: 地点:海南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
|
资格复审 |
时间: 地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
时间: 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
时间: 地点:海南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
|
面试 |
时间: 地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
时间: 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
时间: 地点:海南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另行公告。 |
2.考生进入设点院校参加招聘、考试,应严格遵守设点院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提前熟悉和了解设点院校的具体地址和进入校园的相关要求。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大学凭身份证登记进入校园,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需提前一天预约进入校园(预约流程见附件8)。考生如未能进入设点院校按时参加招聘考试等流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须进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者到设点院校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①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5190
②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报名登记表(附件2,手写签名,加按手印,彩色扫描)、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等材料。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③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各设点院校规定的线上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该设点院校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改报或现场报名。
如果在报名系统关闭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现场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④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携带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参加后续招聘流程。
(2)现场报名。考生按招聘公告相关要求到设点院校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者到设点院校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①下载填写报名表。考生通过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手写签名加按手印),并现场提交工作人员。
②提供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③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人员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工作人员将资格审核结果当面告知考生。
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3.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报名设点院校的其他岗位或下一设定院校的岗位;最后一所设点院校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公告。
4.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设点院校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同步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5.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不得报名其他设点院校的岗位,否则按照违规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设点院校,限报1个岗位。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及《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7.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8.报名相关要求:
(1)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结束后,分别划定汽修专业部、机电专业部、化工专业部、物流专业部、机械专业部及数学教师岗、计算机教师岗、英语教师岗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设点院校汽修专业部、机电专业部、化工专业部、物流专业部、机械专业部及数学教师岗、计算机教师岗、英语教师岗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各设点院校招聘日程计划;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3)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基础、学科专业知识等内容;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设点院校招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同步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实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果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设点院校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同步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2,手写签名,并加按手印)、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关承诺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各设点院校招聘日程计划;
(2)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集中备课40分钟,试讲时长15分钟,答辩5分钟;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考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面试结束离场后,到指定地点确认个人面试成绩。
(三)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在设点院校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同步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四)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1.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设点院校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同步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同一设点院校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顺序确定:(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2)如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学校与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2)入围体检考察人选毕业后(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八、体检与考察
2023年应届毕业生(
1.体检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初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考察环节。
(2)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空缺的招聘名额从原设点院校的同一招聘岗位中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从原设点院校的同一招聘岗位中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十、聘用
(一)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人社局审批后下发聘用通知。
(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98-36381527,0898-28817918;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2333325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
附件列表:
附件1.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春季教师公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xls
附件2.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春季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注:此教师招聘信息来源于网络,若有变更、修改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xxgk/tzgg/202305/t20230504_3409881.html